2019年6月17日下午,学工处组织各系学管科长、学籍管理老师、辅导员代表召开会议,对我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内容广泛征求意见。王泽泉处长参加了会议,并对《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的原因、部分修订内容进行了阐述。
各系参会人员积极热情的交流探讨,并结合工作实践,提出具体、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修订后的《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将学生违纪行为进行了分类整理,从违反教学管理的行为、违反公寓管理秩序的行为、侵犯他人权利及财产权利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及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的行为、扰乱公共秩序和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五个方面归纳了学生违纪处分细则。细化了学生违纪处分程序,新增了“校园贷”、非法传销、恶意欠缴学费等行为的处分规定。